中文 English  
優秀青年工程師獎
中國機械工程學會「優秀青年工程師」評選辦法

中國機械工程學會「優秀青年工程師獎」評選辦法

115年03月13日第59屆第5次理監事會議通過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14年09月26日獎勵委員會議修正

 

  1. 本辦法係依據本會獎勵委員會章則第四條之規定而訂之。
  2. 本會會員,符合下列條件,可為「優秀青年工程師獎」候選人:

1、於當年年會時,未滿四十五歲,未曾獲本獎者。

2、在工程技術研究發展及服務有具體成就者。

  1. 「優秀青年工程師獎」候選人採下列公開推薦方式甄選。

1、本會團體會員推薦。

2、工程研究機構、工程學術機構、工程建設機構推薦。

3、其他工程實務機構推薦。

4、本會理監事三人(含)或正會員五人(含)以上推薦。

  1. 推薦之機構或單位,應填具規定之推薦表單,並檢附有關被推薦人之資料及優良事蹟,於每年八月送本會獎勵委員會審查。
  2. 本會為辦理候選人之審查作業,特延聘學者專家若干人,組成獎勵委員會,主任委員由理事長提名,提報本會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;委員若干人由主任委員提名,提請本會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。
  3. 本會「優秀青年工程師獎」評選作業程序如下:

1、每年六月以學會名義邀請各機構推薦當年候選人,八月截止收件。

2、獎勵委員會得就參選候選人進行訪查,並於九月完成書面審查。

3、書面審查完成後,依下列原則進行最後決選

    ( 1 ) 獎勵委員會召開會議,確認投票選舉結果,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, 如不

         克親自出席者,可委託其他委員代表,每位委員僅能代表一人。

    ( 2 ) 採無記名投票方式,每名候選人得票率須超過投票委員半數以上,取最

         高票前五名為限。

  1. 本會獎勵委員會,應於每年十月將評選結果提報理事會核定當選人。
  2. 「優秀青年工程師獎」當選人,於年會時由理事長頒發獎章、獎牌公開表揚。
  3. 本辦法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
檔案下載(Files download)
1 「優秀青年工程師獎」推薦書
2 歷屆「優秀青年工程師獎」得獎名單
3 「優秀青年工程師獎」評選辦法_1150313